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区委政法委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区委政法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区委政法委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区委政法委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区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贵池、法治贵池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贵池区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恐爆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七)掌握分析涉贵池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十)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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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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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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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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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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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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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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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深入推进平安贵池、法治贵池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打造‘五新贵池’,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首善之区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支撑。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4.1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4.1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4.1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万元,占2.13%;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18.24万元,占3.07%。
二、 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4.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70.35万元,减少10.59%,减少原因:一是2021年减少了综治巡、协员工资53.27万元,二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万元,占2.13%;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18.24万元,占3.0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12.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万元,减少8.86%,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预算为5.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2.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缴费基数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18.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7万元,减少7.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8.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1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97万元,主要包括:综治协管员工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594.1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5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16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减少70.35万元,减少10.59%,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减少了综治巡、协员工资53.27万元,二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
七、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594.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0.35万元,减少10.59%,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减少了综治巡、协员工资53.27万元,二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其中,基本支出303.16万元,占51.02%,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支出;项目支出291万元,占48.98%,主要用于司法、维稳、精神病救助、扫黑除恶等支出。
八、关于区委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区委政法委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无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
十、区委政法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政法委员会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