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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137/202102-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群众 / 通告
标题: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3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03 16:10 来源: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2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拟定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村民筹资筹劳管理、村级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负责菜篮子工程工作。

(五)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九)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工作。

(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组织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发等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二)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指导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有下属预算单位3个,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下属3个预算单位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局本级

行政

2

农技推广中心

事业

3

畜牧兽医局

事业

4

种子管理站

事业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积极谋划“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江贵池段禁捕退捕等各项工作,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33.0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3.01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33.0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8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88.22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233.32万元,占6.6%;农林水支出3006.09万元,占85.09%。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3.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708.04万元,增长25.0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生猪屠宰、农机等农业综合执法具体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8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88.22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233.32万元,占6.6%;农林水支出3006.09万元,占8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205.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79万元,增长9.4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预算88.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57万元,增长13.61%,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保费缴费。“事业单位医疗”预算76.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费缴费。

3. “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233.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8.18万元,增长13.7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3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

4、“农林水支出”2021年预算3006.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51.5万元,增长27.67%,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其中:“农林水支出”3006.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长江禁捕、综合执法、秸秆禁烧等农业项目等。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3.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5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五、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533.0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六、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353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3.01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708.04万元,增长25.0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生猪屠宰、农机等农业综合执法具体工作。

七、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3533.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8.04万元,增长25.0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生猪屠宰、农机等农业综合执法具体工作。其中,基本支出2107.81万元,占59.6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支出1425.2万元,占40.34%,主要用于长江禁捕、综合执法、秸秆禁烧等农业项目。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未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和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