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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8026941170186/202110-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本级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0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本级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10 16:13 来源: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字号:[默认 超大]
池财办〔2012〕74号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度本级决算



2021年10



 

 

第一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区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区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负责授权管理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修缮工作。

(四)按照区公务用车制度要求,做好全区公务车辆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全区党政机关应急、机要、综合执法、调研接待和正常公务出行用车需要。

(五)负责政务中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后勤服务机关的管理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六)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接待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提出区领导参加活动的建议方案,落实接待事宜,编印接待信息。

(八)指导协调区直部门、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接待工作人员培训活动。

二、单位决算构成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部门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本级

2

……



第二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95.5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95.5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1303.4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07.83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用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三是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9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2万元,占15.5%;项目支出831.99万元,占84.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5.5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95.5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1303.4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7.83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用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三是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1154.5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41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用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三是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1.8万元,占9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万元,占0.6%;卫生健康(类)支出2.26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4.3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96万元,支出决算为9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劳务费用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三是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2.12万元,占15.5%;项目支出831.99万元,占84.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29.88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行了内部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6.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行了内部调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奖励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影响。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影响。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影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8万元,比2019年276.12万元减少230.64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用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三是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没有进行预算绩效自评,也没有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