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MB1983969E/202110-00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群众 / 其他 / DOC |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负责全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审批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构成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事业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单位合署办公,统一决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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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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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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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596.1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596.1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5739.5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6.57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增加;二是退役军人安置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59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6.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59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8万元,占3.5%;项目支出7333.67万元,占9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96.1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596.1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5739.5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56.57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增加;二是退役军人安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6.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与2019年5739.5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6.57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增加;二是退役军人安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1.68万元,占96.7%;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8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15.79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6.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9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对优抚抚恤加大资金投入。其中:基本支出262.48万元,占3.5%;项目支出7333.67万元,占96.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在编人员增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内部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含其他优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直接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市对优抚抚恤加大资金投入,二是项目内部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含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内部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内部调整,二是支出政策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在编人员增加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分专款跨年度支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在编人员增加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在编人员增加支出。
13.卫生健康(类)优抚单位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加大对优抚医疗补助资金投入,二是支出标准提高。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在编人员增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9万元,比2019年79.99万元减少5.3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成立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办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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