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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137/202312-00032
组配分类:
行政奖励
发布机构: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群众 / 通告
标题: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依据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0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依据
发布时间:2023-12-20 15:04
来源: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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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奖励
市、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晋升、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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