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5:19
来源:贵池区财政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2022年以来,贵池区财政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部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等举措科学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效提高了财政执法队伍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也逐渐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一环。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推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为全面学习理解、准确把握和精准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党校老师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分别从党的二十大召开的背景、全面领悟掌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全面准确的解读和阐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要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住建队伍。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夯实工作基础。在2022年,我局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积极努力。首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读懂《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理论读本,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实性,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其次,积极组织参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主题征文,强化干部职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认识和理解,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有效的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执法争议。
(三)贯彻落实《贵池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能否落实。为此,一是按照《法治贵池建设规划(2022-2025年)》《贵池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建设法治财政和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购法》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开展财会监督、健全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多措并举学法普法用法,拥护宪法、宣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推动贵池高质量发展。二是贯彻落实《贵池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弘扬法治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坚定意志树立新风。
(四)落实我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局根据贵池区依法治区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一是更新了《贵池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2022年贵池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2022年贵池区财政局学法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统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强化学法用法,用法制思维武装领导干部。二是组织局各支部党员走进社区,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贵池当前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宣传,推动更多为民办实事项目,密切关注当下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给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社区普法宣讲课。三是组织集中收听学习了“贵池法治”直播节目,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序开展,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法治贵池贡献财政力量。四是组织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日常学法风气。五是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宣传与监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级干部知法、守法、用法,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诚实守法。六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旨在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七是创新普法渠道。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抓住一切有利时机,通过电子显示屏、内部通知专栏、宣传栏展板、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播放普法标语,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题培训视频讲座。二是参加全国线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贵池区司法局组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讲座,编印宣传资料及知识问答题。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等对公平竞争政策的运用,学习理解公平竞争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加码。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还有待加强,我局涉及的会计法律知识专业性较强,但干部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干部学习法治理论积极性不高、知识更新不及时影响了法治财政的前进步伐,需要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理财,尊崇宪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培训强度、培训平台以及法治培训方式仍需改进,要不断拓宽培训的形式和渠道,以局普法宣传队为基础,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财政队伍服务社会。三是需要创新普法形式,进一步挖掘群众喜闻乐见,愿意参与的普法方式,利用创文契机送法进社区,既能提升财政干部的学法普法用法能力,又能激发群众学法用法普法的热情,增强社会法治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以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指导,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服务;始终以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始终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导,确保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的实现,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结合要求强化法治财政建设。一方面,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认真带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出发点,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为提升财政队伍素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法治融入财政实际工作中,让干部职工践行理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义。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也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与复杂性。一是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法治财政管理体制走向深入。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强化财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及考试,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有针对性、科学性地制定普法活动;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