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贵池区财政局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责任科室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大类)
抽查事项(细类)
会计监督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监督局、会计科
《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办法》、《会计法》
说明:1、抽查类别(大类):对应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大类;抽查事项(细类):对应平台中抽查事项清单中的细类。一个大类可以含有多个细类,如果没有细类,则两列内容相同。
2、抽查对象:指被检查市场主体的类型、性质,对应平台中的监管类型。
3、事项类别:指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其中重点检查事项指针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特殊重点领域。
4、检查方式:指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核查)、专业机构核查、抽样检测。
5、责任科室:指本部门负责发起抽查任务、组织开展检查、汇总公示抽查结果的科室。
6、检查依据:指规定实施抽查、检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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