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贵池区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安排。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 2024年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181号)文件要求,我区共有2家景区(九华天池、大王洞),2个乡村(元四村、霄坑村)入选,每家10万元,共计40万元,其中景区主要用于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方面。主要用于优化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街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场所的公共信息服务、智慧化服务,完善公共休憩设施、标识标牌,强化应急救援服务设施设备等;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村环境提升,制作旅游标识牌、提升乡村景观、改善乡村旅游环境等。
2.绩效目标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奖补对象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游客满意度,促进我区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4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40万资金全部到位拨付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资金到位率100%,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4年底拨付,已拨付到位10万元,因不可控原因剩余30万元尚未拨付到位,执行率25%。2025年正在申请资金结转,待结转到位后立即拨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经财务审核、会议通过、情况说明后,完成资金拨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通过项目实施,主要项目实施单位旅游环境均得到有效提升,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均正向增长,带动全区旅游数据增长,2024年旅游人数2134.8万人次,同比增长5.2%,旅游271.4亿元,同比增长10.3%,旅游品牌创建成效显著,九华天池傩仙镇民俗文化街入选安徽省“十佳夜游街区”,元四村入选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九华天池、大王洞景区、元四村、霄坑村4个奖补对象实施提升工程,分别本项完成。
(2)质量指标。根据文件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定项目建设,并完全按照各类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确保资金支出合规性。本项完成。
(3)时效指标。4个奖补对象均在年内完成项目开工建设。本项完成。
(4)成本指标。专项补助资金额度=4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支持对象旅游收入增加均大于5%。本项完成。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提供超过100人次工作机会,经统计,项目实施过程,劳务用工200余人次。本项完成。
(3)生态效益。提升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已完成多处标识标牌、景区接待设施更新,有效提升景区景点、乡村旅游基础环境。本项完成。
(4)可持续影响。带动我区文旅产业持续发展,带动省级旅游品牌创建不少于1个。九华天池傩仙镇民俗文化街入选安徽省“十佳夜游街区”,元四村入选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本项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本项完成。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依据充分,项目完成效果良好,有效提升了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游客,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区文旅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公开了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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