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池州市贵池区委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编办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编办2018年底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编办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实施意见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定,并督促落实。
(二)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建议。
(三)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乡镇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街道、工业园区等区级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委部门与区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区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研究拟定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股级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
(五)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区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承担区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街道、工业园区等区级派出机构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调整的具体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就是办本级决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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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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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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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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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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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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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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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2: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3: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池州市贵池区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6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4.6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47万元,增长42.9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及行政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7万元,占99.6%;其它收入0.66万元,占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4万元,占87.66%;项目支出19.68万元,占12.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2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1.2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81万元,增长43.37%,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及行政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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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6万元,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及行政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2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5万元,增长37.5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及行政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82万元,占86.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1万元,占7.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万元,占2.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4万元,占4.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超年初预算的32.18%。决算数大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及行政运行费用增加等未能及时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37.02万元,占87.44%;项目支出19.68万元,占12.5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2万元,超年初预算的38.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费用调整以及基本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和机关人员增加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区编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3万元,比2017年减少1.49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编办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单价50万元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贵池区编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4914003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