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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3xr/202601-00010 组配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贵池区林业局2026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表(1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30
贵池区林业局2026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表(1月)
发布时间:2026-01-30 16:39 来源:贵池区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时间

简要案情

违法类型

处罚意见

李光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26.1.28

经依法查明,2025年12月30日,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峡川村村民李光明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峡川村长山毛竹园内,修建上坟便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鉴定,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0.0032公顷(合0.0480亩),均为商品林,均为乔木林地,林地土层轻度损毁。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于2027年1月2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零柒拾伍元整(¥1075.00元)。

左忠义毁坏林地案

2026.1.30

经依法查明,2019年3月,左忠义为了养牛需要方便,擅自在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低岭村退耕还林地(小地名:汪冲庵)修建水塘,造成林地毁坏。经池州市贵池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鉴定,毁坏林地面积为0.7亩(合466.67平方米),没有硬化,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类为乔木林地。

毁坏林木、林地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限于2027年1月22日前恢复植被;
3.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