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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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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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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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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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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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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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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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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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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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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阶段接受吃请、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符合条件的不予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事实不清、业务不熟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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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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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严格立案、调查和审查处理程序,避免违规处罚。 3.加强对立案、调查、处理的全程监督,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为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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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取证阶段接受吃请、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重大线索不予调查;调查取证不符合程序规定;调查不全面、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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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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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处罚适用条款不正确,行政裁量明显不当,超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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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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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不告知被处罚人相关权利;不及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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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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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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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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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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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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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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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未按规定受理,私自增加或减少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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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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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严格立案、调查和审查处理程序,避免违规处罚。 3.加强对立案、调查、处理的全程监督,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为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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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风险:擅自降低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把关不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擅自提高审查标准,无故拖延或者拒绝办理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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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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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风险:未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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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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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风险:准予许可的,未按规定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未按规定书面告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未按承诺时限送达结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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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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