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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8
生效日期: 2019-09-18 废止日期: 2029-09-18

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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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贵池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池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下级财政决算审计。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 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含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局本级

2

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第三部分 贵池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79.40万元,支出总计378.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总收入增加114.17万元,增加43.05%,总支出增加113.48万元,增加42.79%,主要原因:2018年其他收入增加40.90万元,增加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7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50万元,占89.22%;其他收入40.90万元,占10.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7万元,占85.62%,项目支出54.44万元,占14.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8.5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73.27万元,增长27.63%;支出338.50万元,总支出增加73.27万元, 增长27.63%,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对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5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9.2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27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对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3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27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对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25万元,占88.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4万元,占6.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占1.87%;住房保障(类)支出11.68万元,占3.4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对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4.06万元,占83.92%;项目支出54.44万元,占16.0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185.39万元,支出决算为29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一是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1. 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初预算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年初预算为6.33万元,支出决算为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贵池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06万元,比2017年增加18.83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是一是政府对审计全覆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审计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购买服务参与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贵池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采购支出总金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池区审计局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贵池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审计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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