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是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单位,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内设二级机构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目前,行政在编在岗人员9人,事业在编在岗人员7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提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房屋征收的调查登记、征求意见、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拟征收项目,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五)负责牵头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对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及时公告;
(六)对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行为进行监督、负责;
(七)负责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八)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2014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化肥厂、新港新湖棚户区改造等7个项目156户的房屋征收攻坚扫尾工作;启动市彩玻厂地块28个项目约101万的房屋征收工作;开展灵芝安置点等28个安置点5548户约87万平方米的选房工作;实施白酒厂(住宅)等30个安置点5593户约70万平方米的回迁工作。
四、201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75.76万元(按在职职工12人一般预算安排75.76万元,实有在编人员16人),支出预算75.76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70.56万元,占93.13%,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住房公积金),占6.87%。
附表1: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单位)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附表3: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附表4: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财政拨款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5:2013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附表1 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单位)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表2 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xls
附表3 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xls
附表4 2014年贵池区房屋征管局财政拨款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表5 2013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