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91053389/201602-00022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DOC |
| 名称: | 2016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预算情况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
| 生效日期: | 2016-02-03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是区政府的土地房屋征收单位,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内设二级机构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目前,行政在编在岗人员9人,事业在编在岗人员7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提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房屋征收的调查登记、征求意见、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拟征收项目,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五)负责牵头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对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及时公告;
(六)对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行为进行监督、负责;
(七)负责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八)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2016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滨江七号区、战备库、石台路及周边地块、护城河东侧、修船厂等9个项目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牌楼神山骨料、大桥连接线等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杏花园三、四、五期、平天湖危房改造、S321乌沙段等16个安置点2607户约37.67万平方米的选房工作;实施孔井安置点A区、梅里安置点等7个安置点1395户约22.7万平方米的回迁工作。
四、2016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118.63万元(按在编在岗职工16人一般预算安排118.63万元,其中行编9人,事编7人),支出预算118.63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109.07万元,占91.9%,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住房公积金),占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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