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91053389/201704-00013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DOC |
| 名称: | 2017年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预算情况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3-31 | |
| 生效日期: | 2017-03-31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是区政府的土地房屋征收单位,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内设二级机构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目前,行政在编在岗人员8人,事业在编在岗人员7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提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房屋征收的调查登记、征求意见、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拟征收项目,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五)负责牵头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对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及时公告;
(六)对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行为进行监督、负责;
(七)负责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八)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2017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
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攻坚扫尾力度,完成主城区剩余18户的扫尾工作;启动实施电机厂宿舍棚户区40户房屋征收工作;继续推进滨江区六号棚户区—观湖茶厂周边(二期)地块320户房屋征收工作;抓好落实天堂湖、永明高速以南、长江南路延伸段、江南产业集中区、神山骨料等8个拆迁项目1971户33.1万余平方米的选房工作。计划完成天堂湖、孔井2个安置点及梅龙拆迁项目7469户76万余平方米的回迁工作。
四、2017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123.69万元(按在编在岗职工15人一般预算安排123.69万元,其中行编8人,事编7人),支出预算123.69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112.83万元,占91.2%,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住房公积金),占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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