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数为18.4万元,比去年减少了3.57万元,下降16%。其中:公务接待费9.3万元,比去年减少了0.59万元,下降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万元,比去年减少了2.98万元,下降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1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