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4月1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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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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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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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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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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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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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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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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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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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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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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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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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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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转发<关于市、县人大机构改革的建议>的通知》(皖发[2001]7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贵池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秘[2002]25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贵池区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贵发[2002]10号)精神、区编委《关于设立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批复》(贵编[2014]28号)精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办公室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心,开展调查研究,为区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情况。
2、承担或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的筹备、协调和组织服务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开展人大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编发《区人大常委会会报》和《贵池人大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通讯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接待和保卫工作。
7、负责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领导重要指示的督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对法制工作方面的重要来信来访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法律监督活动。
7、检查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8、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调整,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及计划调整等报告。承担提出初审意见、监督计划执行等方面具体工作。
2、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议题和经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监督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6、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农村经济、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农村经济、土地、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6、针对农村经济、土地、环保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人事代表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做好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4、了解和掌握代表及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对代表的重要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区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6、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和开好人代会的工作。
7、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
8、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事任免和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教科文卫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结果。
6、针对教科文卫部门行政执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研究室
l、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参与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6、针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6、针对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预算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审议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超收安排及审计工作等报告,承担提出初审意见、监督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具体工作。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起草工作。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财政、税收、审计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作准备。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5、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总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区级各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6、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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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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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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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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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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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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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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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区委“14810”总体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
一、坚定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党组和机关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把总书记的重要思想真正学懂弄通,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工作监督。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计划、政府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域旅游、东部新城产城一体化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区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围绕保障改善民生,跟踪检查农村生活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公路建管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脱贫攻坚、环境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开展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等专题调研,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视察调研文明创建、园区改革创新、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创建、乡村文化振兴、农村教育资源优化等“十大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助推“十大工程”全面深入实施。听取和审议区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视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依法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江淮普法行”督查和国家宪法日活动,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组织宪法宣誓,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法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抓好专项监督。督查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街道预算监督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区政府工作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审议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区本级决算等,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决议决定。对政府性投资计划等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开展“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工作,促进被任命人员增强宪法意识、依法履行职责。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落实“双联”制度。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基层区人大代表活动,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严格代表履职记录,继续组织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召开建议交办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跟踪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建议办理情况,加强对建议办理过程和效果的监督;通过召开建议办理答复会、约谈办理答复滞后单位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落实,力争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继续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根据代表履职需要,抓好代表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抓好代表工作站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在区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设示范型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不懈整治“四风”。
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镇街人大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修订完善常委会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升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人大网站改版,统筹抓好人大宣传信息、信访等各项工作,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着力增强工作合力。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联系与指导,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升镇街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确保同心同力、步调一致。支持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提高。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8.6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6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8.6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66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8万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5.0%。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36.58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建设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66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8万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5.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51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46万元,增长8.8%,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建设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44.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2万元,下降2.04%,下降原因主要是1名工作人员去世相应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0.5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9年预算10.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9万元,下降8.32%,下降原因主要是1名工作人员去世相应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0.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30.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7万元,下降9%,下降原因主要是1名工作人员去世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0.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4.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收支总预算596.8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人大事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收入预算59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68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36.58万元,增长6.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建设费用。
七、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支出预算598.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58万元,增长6.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建设费用。其中,基本支出334.9万元,占5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263.78万元,占44.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28.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有辆为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9.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