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8455/201809-00002 | 组配分类: | 财政决算 |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DOC |
| 标题: |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转发<关于市、县人大机构改革的建议>的通知》(皖发[2001]7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贵池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秘[2002]25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贵池区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贵发[2002]10号)精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办公室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心,开展调查研究,为区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情况。
2、承担或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的筹备、协调和组织服务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开展人大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编发《区人大常委会会报》和《贵池人大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通讯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接待和保卫工作。
7、负责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领导重要指示的督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对法制工作方面的重要来信来访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法律监督活动。
7、检查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8、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调整,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及计划调整等报告。承担提出初审意见、监督计划执行等方面具体工作。
2、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议题和经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监督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6、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农村经济、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农村经济、土地、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6、针对农村经济、土地、环保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人事代表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做好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4、了解和掌握代表及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对代表的重要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区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6、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和开好人代会的工作。
7、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
8、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事任免和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教科文卫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结果。
6、针对教科文卫部门行政执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研究室
l、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参与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6、针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准备。
2、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议案的建议。
3、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审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质询案,并负责报告审理结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解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6、针对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预算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审议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超收安排及审计工作等报告,承担提出初审意见、监督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具体工作。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起草工作。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财政、税收、审计工作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作准备。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建议。
5、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总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区级各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6、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决算没有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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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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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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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7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14.7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14.7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47.7万元、增长7.2%,支出增加47.7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一名工资增加;二是一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1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7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1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7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4.7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14.7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47.7万元、增长7.2%,支出增加47.7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一名工资增加;二是一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7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一名工资增加;二是一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7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一名工资增加;二是一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7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14.75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98万元,占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8万元,占1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0.67万元,5.7%;其他支出6万元,占0.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7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32.98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3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2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9.91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7万元,支出决算为4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0.67万元,主要用于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2万元,比2016年增加48.34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一是人代会因选举事项增加会议天数导致会议费增加;二是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外出学习培训,导致培训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万元。为常委会机关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为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有辆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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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贵池区融媒体中心 池州市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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