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 计
26.3
26.16
因公出国(境)费
3.65
公务接待费
22.65
22.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3.65万元,占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1万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6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常委会负责同志赴法国和德国执行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交流合作任务共1批次1人,较上年决算增加3.65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池财行〔2015〕348号)、《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池财行〔2014〕5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51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1万元,下降0.9%,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共260批次211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视察和业务指导、外省单位和兄弟县区人大业务往来、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一致。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公务用车按程序在公车中心申请,故2018年本项支出费用为0万元。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贵池区人大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gcqrdc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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