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
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池区政协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贵池区政协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专委会综合办公室做好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起草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有关政协工作的主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3.组织实施或协助有关职能机构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4.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研、座谈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5.负责区政协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6.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区政协的接待工作。
7.研究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为领导提供参考意见及资料。
8.负责政协年度调研计划的落实,写出专项调查材料或综合调查报告;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宣传区政协委员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的突出成绩。
9.负责编写政协会刊、简报、信息、年鉴等。
10.负责区政协提案的收集、审理、交办和督办工作。
11.负责联系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
12.承担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区政协机关日常和其它各项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相同。纳入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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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7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2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79.3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09.98万元,增长17%,支出增加60.3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7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79.3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09.98万元,增长17%,支出增加60.3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9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3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13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1.33万元,支出决算为57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其中:基本支出579.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08.49万元,支出决算为50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08.4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41.62万元,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一次性补助。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9.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7.7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3.5万元,主要用于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31万元、津贴补贴37.31万元、奖金1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02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42万元、离休费134.98万元、生活补助93.25万元、奖励金1.17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社18.99;公用经费17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4万元、印刷费4.94万元、邮电费9.77万元、物业管理费1.34万元、差旅费14.63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会议费39.39万元、培训费13.33万元、公务接待费23.35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贵池区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13万元,比2017年增加190.6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补发一次性补助;二是调入三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政协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万元。为政协机关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为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公务用车保有辆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机关2018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