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17年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探索街道、社区和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二)研究和探索建立加强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承担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有关事宜,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政协会议和区人民团体代表大会选举工作。
(四)负责办理我区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退休报批手续;承担市委组织部安排的对市委管理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其任免、工资、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区管干部和指导协调全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处、区直机关部分科员级干部的职务任免、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有关军转干部安置事宜。
(五)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
(六)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意见。
(八)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分子工作。
(九)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联系一批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十)负责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参与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未增加户数。
纳入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收入总计983.3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83.32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6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用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补助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困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费用。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委组织部本年收入合计983.3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32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委组织部本年支出合计983.3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32万元,占100%。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3.3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83.3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6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用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补助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困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3.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3.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6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用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补助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困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费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720.9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6.51万元,增加8%。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及养老医疗保险、选派干部工作生活补助、机关人员工资支出、党建活动支出、办公设备及耗材添置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会务及出差交通费支出等。年初预算数60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差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补助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困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费用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26.0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6.0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差异和离退休同志增资经费。
(3)“医疗卫生”2017年度决算4.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46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18.8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8.84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数委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入,工资基数调整增大等相应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住房改革增加。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5万元,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工资、选派干部补贴、机关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公用经费36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贵池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364.06万元,比2016年348.83万元增加15.2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增加,保障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度贵池区委组织部采购办公电脑等设备支出0.25万元,比2016年5.33万元下降5.08万,下降原因主要是办公老旧设备电脑上年已集中更新采购,今年相应支出降低;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贵池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为0的、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贵池区委组织部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