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区文明办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有4个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个财政拨款聘用人员计划,1个退休人员,1名自聘人员。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全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和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三、2014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
1.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2.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4.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5.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6.开展公民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7.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8.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
四、201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明办2014年可支配收入35.6万元,支出预算35.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社会保障和就业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
附件1、2014年区文明办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区文明办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3、2014年文明办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4、2014年区文明办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14年区文明办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件1区文明办收支预算说明.doc附件2区文明办收入预算表.doc附件3区文明支出预算表.doc附件4区文明办财政支出预算表.doc附件5区文明办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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