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工委)隶属党群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内设职能部(室)有:办公室、组织部、区直人武部、宣传部、纪工委;现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工委书记1人、组织部1人、区直人武部1人、宣传部1人、办公室1人;工委退休干部4人;聘任驾驶员1人;共计12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单位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区直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监督;
(四)指导区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七)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区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九)负责区直人民武装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5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干实事”大讨论活动。
(二)推进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三)认真做好区直部门“三级”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五)认真做好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党费收缴标准的审查和核定工作。
(七)继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
(八)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九)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十)着力推进党务公开。
(十一)强化依法管党治党,严格机关党内政治生活。
(十二)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十四)狠抓党员干部执纪监督。
(十五)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十六)强化区直民兵训练等工作。
(十七)抓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
(十八)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四、2015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全年预算财政拨款安排71.91万元,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52.90万元,占7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3.07万元,占4.2%。
附件1.贵池区2015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贵池区2015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附件3.贵池区2015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贵池区2015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贵池区2015年区直工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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