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直工委
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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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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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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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单位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区直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监督;
(四)指导区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七)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区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九)负责区直人民武装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直工委无下属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由委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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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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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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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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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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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工委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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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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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意识创新区直党建工作模式。
(二)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适时督查检查区直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
(三)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联评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监督指导。
(四)着力解决区直基层党组织薄弱环节,结合区直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力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五)严格“三会一课”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继续发扬传统抓好党内帮扶工作。
(六)扎实推进党建示范点申报验收和常态化保持与退出机制。
(七)着力推进党务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认真抓好党务公开。
(八)扎实推进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作。
(九)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工作。
(十)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十一)认真做好区直机关效能工作,根据区委有关精神,成立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开展工作。
(十二)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所属党员违纪违法查处力度。
(十三)继续做好2018 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十四)认真抓好区直民兵整组、训练及双拥、国防教育工作。
(十五)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活动。
(十六)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9.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占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占7.6%。
二、 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0.7万元,增长0.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和核定事业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占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1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2万元,减少33%,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相关规定,区直工委本级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支。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委无离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减少原因主要是工委本级单位人员调出,实有人数较 2017 年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0.2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4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大。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支出。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区直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直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99.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0.7%,增长原因主要是党建任务加重,预算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99.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0.7%,增长原因主要是党建任务加重,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8万元,占100%,主要用于行政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区直工委无项目支出。
八、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8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区直工委无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区直工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 政府采购情况。
区直工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区直工委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