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单位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3、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区直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监督;
4、指导区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7、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领导区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负责区直人民武装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即为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本级决算。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7万元,占96.3%;其他收入3万元,占3.7%。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67.4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67.47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本级在职人员工资、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15.3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39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1.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73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2.8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83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xls
2、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4、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5、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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