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单位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3、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区直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监督;
4、指导区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7、领导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领导区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负责区直人民武装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区直工委工作要点
1、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2、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围绕“创城”活动,持续推进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认真做好区直部门“三级”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5、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台阶。
6、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7、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8、积极开展区直机关党建创新品牌活动。
9、认真做好区第四次党代会区直党代表推选工作。
10、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1、认真抓好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12、着力推进党务公开。
13、全面加强区直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献爱心、送温暖”工作。
15、深化《准则》和《条例》学习教育。
16、强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7、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
18、做好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19、认真搞好双拥和国防教育工作。
20、抓好民兵整组和训练工作。
21、全面提升工委干部形象,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22、切实加强工委机关建设,全力做好常规工作。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即为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本级决算。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4.33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4.33(含年末结转结余)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3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6万元,占96%。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6万元,增长18 %,主要增加退休干部养老金改革及党建活动方面的经费。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2万元,占98%。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6万元,减少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单位公用事业费用开支。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4.33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4.07万元),支出总计144.33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27.9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6万元,减少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单位公用事业费用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82.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2.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党建活动支出、文明单位创建支出、普法宣传教育支出、办公设备及耗材添置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印刷支出、会务及出差交通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8.6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8.60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增资及工资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92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0.5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0.55万元,主要用于区直工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区直工委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区直工委机关运行经费17.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直工委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党建活动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所需的各项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区直工委无采购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6年度区直工委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2016年度区直工委收入决算表.xls
3、2016年度区直工委支出决算表.xls
4、2016年度区直工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2016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2016年区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7、2016年度区直工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