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收集掌握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拟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三)负责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中全区离休干部的走访和慰问工作;组织全区县级实职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
(四)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并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解决办法。
(五)接待、办理本地区和外地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异地安置在我区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六)开展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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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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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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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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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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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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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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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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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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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268.7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21.63万元),支出总计268.7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34.9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04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4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要求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8.1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21万元)、支出总计268.1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34.3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97.04万元,增长56.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1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04万元,增长44.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68万元,增长55.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占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7万元,占92.55%;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占2.8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增长,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工资,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增加原因是工资增长带来的缴费基数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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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4万元、津贴补贴42.95万元、奖金8.04万元、绩效工资1.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住房公积金11.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7万元,生活补助3.66万元,奖励金5.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万元;公用经费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印刷费3.02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护)费0.92万元、会议费1.73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劳务费2.82万元,工会经费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本级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76.4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60.57万元,增长382.6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保障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无购置车辆及设备支出,单价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为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