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能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改善;为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民商事纠纷、出具产品产地证明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等;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承办政府招商引资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无下属决算单位,2017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区局本级
|
|
2
|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
|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7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0.47万元,支出总计118.5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9.15万元,增加18.90%、支出增加13.32万元,增加12.66%,主要原因:一是区工商联届满换届;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2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11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47万元,支出总计118.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19.15万元,增加18.90%、支出增加13.32万元,增加12.66%,主要原因:一是区工商联届满换届;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0%,主要原因:一是区工商联届满换届;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2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一是区工商联届满换届;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9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1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占2.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9万元,比2016年增加17.29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一是区工商联届满换届;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