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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B81701070200/201909-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区工商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8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18 16:17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9月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改善;为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民商事纠纷、出具产品产地证明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等;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承办政府招商引资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是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部分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表

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总计164.49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4.51万元)、支出总计164.49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5.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44.02万元,增加26.8%,支出增加45.95万元,增加27.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22万元,占92.64%,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其他收入为11.77,占7.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8万元,占100%,经营支出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总计148.22万元、支出总计148.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7.75万元,增加23.03%,支出增加29.68万元,增加25.0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2万元,占92.6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75万元,增加23.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4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68万元,增加25.0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万元,占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4万元,占1.6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35.04万元,占91.11%;住房保障(类)支出4.28万元,占2.8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 

2.社会保障(类)。年初预算为6.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类)。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工商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为43.4万元。比2017年减少53.99万元,减少55.4%,主要原因:去年区工商联届满换届导致这方面支出大于往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购买针式打印机1台,共计0.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止,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池州市贵池区工商联没有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自评表。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