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76.88万元是财政拨款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4.8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周边市、县和经济发达地区商会和企业的联系、友好商会交流联谊和工作调研、接待外来客商等公务往来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万元,同比去年减少50%,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参政议政调研等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