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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9-1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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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负责全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审批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退役军人政策综合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拥军褒扬和优待抚恤科(区双拥办公室)。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拟订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宣传、表彰、推广先进典型。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有关问题。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军供保障机构建设和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审核上报烈士称号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核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完善优抚制度;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申报、审批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建设。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三)安置就业和权益维护科。研究提出全区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方面的政策、办法;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中央驻池单位安置和选调工作。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2019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具体请见附件01表。

 

收入决算表

具体请见附件02表。

 

支出决算表

具体请见附件03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具体请见附件0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请见附件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具体请见附件06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请见附件07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739.5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739.5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数据为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73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9.5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5万元,占3.41%;项目支出5465.05万元,占96.59%;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39.5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739.5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数据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9.5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数据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7.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数据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9.00万元,占96.4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00万元,占3.36%;住房保障(类)支出8.7万元,占0.1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7.7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万0元,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转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6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3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1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与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9万元,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数据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公开的项目没有开展绩效自评,共7个项目,涉及资金5465.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8

 7.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2019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池财行〔2015348号)、《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池财行〔20145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85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8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88%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和工作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1231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

电子邮箱:8793431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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