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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802740891726M/202009-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区文明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09-18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18 10:18 来源:区文明办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小区等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领域先进人物评选活动,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典型经验 

二、机构设置 

贵池区文明办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三定方案要求单位下设办公室,现有3个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个退休人员,1名自聘人员。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不增不减。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贵池区文明办本级

党政机关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58.3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58.3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9.96万元,增长97.3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创城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6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7万元,占11.47%;项目支出1184.18万元,占88.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38.0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38.0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9.66万元,增长94.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创城专项活动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6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59.27万元,增长52.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创城专项活动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9.24万元,增长94.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创城专项活动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07万元,占77.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万元,占0.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7万元,占0.1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94.19万元,占21.9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专项活动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3.47万元,占11.47%。项目支出1184.18,占88.53%。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贵办秘【2019】96号文件要求,新增了给予街道、社区的2019年度文明创建基本经费和机动经费等相关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8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街道、社区的2019年度文明创建基本经费和机动经费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调整。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城专项活动经费的增加,年中追加预算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池区文明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5万元,比2018年减少193.85万元,下降6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日常运行经费成本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公务车0辆;没有单价大于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文明办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创城专项经费:指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