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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6510/202009-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区委老干部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8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8 19:41 来源:区委老干部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收集掌握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拟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3.负责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中全区离休干部的走访和慰问工作;组织全区县级实职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

4.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并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解决办法。

5.接待、办理本地区和外地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异地安置在我区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6.开展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说明原因。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65.7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5.7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0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7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3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5.0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5.0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08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7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3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22万元,占95.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万元,占0.65%住房保障(类)支出6.3万元,占2.7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万元,占0.7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关工委与老年大学费用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0.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9.9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1%,一是关工委与老年大学费用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4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36万元、津贴补贴3.28万元、奖金13.71万元、绩效工资4.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住房公积金6.3万元、医疗费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万元、生活补助76.75、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公用经费9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38万元、印刷费22.48万元、电费1.22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1.05万元、会议费1.34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2.88万元、劳务费9.9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3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9万元,比2018年增加19.99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关工委与老年大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数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委老干部局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