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大类
|
|
|
|
|
|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培训内容及课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细类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教育科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2.《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第十二条
|
培训内容及课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收费是否规范
|
细类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教育科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2.《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第十二条
|
收费是否规范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细类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教育科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2.《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第十二条
|
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程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定期分析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办学资质和相关证照
|
细类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教育科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2.《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第十二条
|
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有无违规经营许可以外的事项
|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学科类任课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细类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教育科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2.《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第十二条
|
学科类任课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大类
|
|
|
|
|
|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许可证管理
|
细类
|
|
一般检查项
|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第32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有无违规经营许可以外的事项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设施配备
|
细类
|
|
一般检查项
|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
|
场所各项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救生人员
|
细类
|
|
一般检查项
|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
是否按国家标准配备足额救生人员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安全情况
|
细类
|
|
一般检查项
|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
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备
安全人员资质
体育器材设施是否经过检测
|
|
|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
大类
|
|
|
|
|
|
|
|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
改变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的行政许可
|
细类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一般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改变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申请表、批准文件、专家认证意见书
|
|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行政许可
|
细类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一般检查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申请表、批准文件、专家认证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