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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137/202504-00039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发布机构: 贵池区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群众
标题: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7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发布时间:2025-04-17 09:52 来源:贵池区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1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

行政许可

4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

行政许可

5

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6

农业植物检疫审批

行政许可

7

采集、出售、收购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8

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9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0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洗、消毒,或者饲养动物不按规定免疫接种,或者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不按规定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污染物等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违规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不执行有关检疫证明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转让、伪造、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违规兴办动物饲养有关场所,或者违规从省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或者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违法销售、提供计划免疫所需的生物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动物、动物产品出售、运输前未按规定报检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动物产品加工、贮藏、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或者执业兽医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拒绝提供防疫材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及动物疫病监(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违反猪、牛、羊免疫耳标规定,或者运输和销售的猪、牛、羊未佩戴免疫耳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畜禽饲养档案或记录及履行查验义务,或者畜禽屠宰场(厂、点)和肉类加工企业、畜产品市场举办者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查验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推广未审准的畜禽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违规从事生鲜乳收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无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违反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境外企业违规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未按照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或者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对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擅自处理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有关兽医人员不按规定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生产企业不及时报送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其他禁用药品,或者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饲喂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或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未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养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相关饲料、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死亡而不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对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或者不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防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未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对未按照规定对因生产、工作必须接触疫水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未定期组织进行血吸虫病的专项体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对违反规定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对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国有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对未经批准生产水产苗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对养殖者违规使用渔药,或者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对违反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持有有关船舶证书、应当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及检验合格等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捕捞、销售国家或者省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对向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工业废水、倾倒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渔业水域沤麻和洗涤有毒器具及其包装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本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对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规范的;伪造、涂改种子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对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对违规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对假冒授权品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的;生产、经营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不按照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对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或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对违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对违规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 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对因违规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对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的;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没有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或没有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对伪造或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农业投入品销售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对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对未取得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承担农村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对推广未经许可的农村能源技术的处罚

行政处罚

92

对销售淘汰和假冒伪劣农村能源产品、不按标准生产农村能源产品的、没有产品售后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对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农村能源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建住宅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行政征收

96

对饲养场不按规定进行免疫监测和消毒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而不规定进行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代执行

行政强制

97

封存、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行政强制

98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行政强制

99

限期拆除农村村民在非法占用的农村宅基地上新建的住宅

行政强制

100

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确认

101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行政确认

102

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

行政确认

103

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行政调解

其他权力

104

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的调解

其他权力

105

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