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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137/202504-00040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贵池区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群众
标题: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7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07 09:40 来源:贵池区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第四十七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2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3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4

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企业和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5

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农业农村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6

农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

农药经营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

7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出售、收购和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