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69780487f/201801-00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DOC |
| 名称: | 2018年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区城市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1-25 | |
| 生效日期: | 2018-01-25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主要职责
3.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4.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由区政府管理。区城市管理局与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根据市区事权划分,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市容管理工作。设5个科室,1个二级机构即贵池区行政执法大队。下设7个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交通大队、督察大队)。现有行政编制数12人,协管员228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区情,研究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倒垃圾、渣土泼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损坏花木草坪、绿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挖掘、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管理范围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市支干道和其他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未经利益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行使市容管理行政职能: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和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负责店招店牌、落地广告、装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范围内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转运;负责区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指导、督促全区农村镇街清扫保洁、垃圾处置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以城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将管理区域分片切块,分解成若干个管理单元,建立管理责任联动机制,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二)推动社区、村镇“两个拓展”。
向村镇拓展,以镇社区,以集镇建成区为圆心,围绕亟待解决的违法建设、垃圾治理、秸秆焚烧、扬尘污染、乱堆乱放等管理事项,将管理人员、行政资源下移到镇街,把管理目标、任务落实到镇街。
向城市社区拓展,以社区为单元,以成型居民生活区为块,按照人口基数、区域方位,结合工作难易程度,落实管理人员,建立起“城管局—街道—社区”联动管理机制。
(三)着力“三个加强”。
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加强服务管理跟踪问效。
(四)是落实“四个推进”。
推进管理全覆盖。
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结合智慧城市管理要求,做大做实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平台。
推进群团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推进农村环卫PPP项目建设。
四、机构设置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与决算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37.3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7.3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37.3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2206.07万元,占98.60%;社会保障和就业12.90万元,占0.5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9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13.56万元,占0.61%;
二、 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7.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21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206.07万元,占98.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万元,占0.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9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13.56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预算2206.0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6.87万元,减少2.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12.90万元,比2017年增加12.9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此项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4.79万元,比2017年增加4.7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是2017年没有此项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13.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7万元,增长78.6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4.4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1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 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37.3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 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223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7.32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减少43.21万元,减少1.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七、 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支出预算2237.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21万元,减少1.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54.42万元,占47.13%;项目支出1182.90万元,占52.87%。
八、 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没有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的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2.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城管队员统一更换制服、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区城管局保洁经费。
(三)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个。
(四)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2018年无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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