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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26-07-13 16:28
信件内容
您好!本人是安庆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现就本人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审核相关事宜,特此咨询具体原因,望予以答复。
本人于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就职于池州市贵池区池州*******有限公司,入职当月起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在职期间全程在池州市贵池区市场自行租房居住,无自有住房,从未申领、享受过池州市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池人才〔2022〕6号)文件规定,本人严格对照租房补贴申领条件逐项核实:一是已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连续缴纳时长满足6个月以上要求;二是本人在池无自有住房,全程为市场自主租房,完全符合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资质。
此前经电话咨询政策得知,我市租房补贴仅受理当年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因此本人自愿放弃2024年4月-2024年12月时段的补贴申领,仅合规申报2025年1月-2025年6月的租房补贴,相关申报材料已由我司人事部门统一代为提交至贵单位。
目前申报材料长期处于审核状态,补贴迟迟未发放,本人于2026年7月13日自行打电话咨询确被告知本次补贴审核不满足审理条件。本人全程严格遵照政策要求申报,个人资质、社保缴纳、居住情况、申报流程均无违规情形,目前不清楚具体不符合审核的条款及问题所在。
为明晰问题、后续规范补报,现正式咨询:本人本次租房补贴申报具体违反哪项申领条件、审核不予通过的详细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在本人打电话咨询之前,没有任何信息告知本人有资料不符合?
回复部门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6-07-16 09: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符合申报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条件为何不予通过”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4年4月入职贵池区池州西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离职。根据《中共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池人才〔2022〕6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池建保[2022]62号)规定,高层次人才购租房申报“由引进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复核。”“凡符合条件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我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实行一年一申报、多部门联合年审、年度统一审核、集中一次性发放模式,2025年度购租房补贴企业申报后,因您已离职,企业初审意见提出异议反映人员离职,区住建局根据企业初审意见未予发放2025年租赁补贴。后续区住建局将详细调查有关情况,并向上级单位咨询政策解读意见,后续进展情况将主动联系您。

  7月15日,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疑问,可与区住建局联系。经办人:包甜,电话:0566-20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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