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南湖苑闲置商品房处置方案的请示》(池金投〔2020〕186号)收悉,经报区政府研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对南湖苑14套闲置商品房(房源明细表附后)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不低于评估价格进行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此复。
附:金桥集团出售房源基本情况明细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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