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主要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中心,落实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审计监督合力,注重揭示经济运行过程中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在助推经济发展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本次主要组织开展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延伸审计了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贵池区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和区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总体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各项事业长足进步,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收支基本平衡。
——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43亿元;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1.24亿元;税收征管部门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8.86亿元;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当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37.3亿元,比上年增长6.9%。非税收入完成6.11亿元(含中央级非税收入),占总收入比重16.4%,同比增长2.8%。
——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区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教育支出79858万元,比上年增长9.78%;科学技术支出3962万元,比上年增长2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76万元,比上年增长14.5%。2020年区本级年初安排扶贫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36.4%。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4.79亿元,组织实施了33项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区财政制订出台了新的分税制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完善了财税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部分镇(街道)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农村财政工作发展基础,增强了财政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台《池州市贵池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扩大了财政绩效评价覆盖面。
——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针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改,成效明显。通过扎实整改,已促进有关部门、责任单位上缴财政资金3340.69万元,141人公务卡信息得到更新完善,清理往来款7131.1万元,移送处理1件,行政案件结案1件。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订完善规章制度2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认为,2020年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加强财税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财政总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4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3%,比上年增长1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43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604万元、调入资金16499万元,全区预算总收入545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8.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8399万元,上解支出6774万元,全区预算总支出545445万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区本级预算总收入5228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41%;区本级预算支出总计522800万元,收支相抵,区本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
3.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038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016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21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社保基金收入1758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4.88%,同比增长25.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14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8.77%,同比增长24.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06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2893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60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26万元,加调出资金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0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上级下达贵池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661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9781万元、专项债务321529万元。2020年末,贵池区政府债务余额6573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5828万元、专项债务321529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7.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贵池区政府债券收入10425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64305万元、置换债券资金39948万元。当年新增的债券资金64305万元,均按《预算法》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多数单位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区审计局审计调查了区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管理情况和贵池区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基金整体运营情况平稳;自然资源和规划、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审计根据财政一体化平台数据筛选比对发现,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在30%及以下的单位合计21家,涉及39笔,预算共计3772.72万元,支出共计389.66万元,平均支付率仅10.33%。
2.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将项目资金用于弥补单位人员经费和基本支出,金额累计176.81万元。
3.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滞后。区金桥集团公司2020年度贵池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申请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区金桥集团公司虽已拨出30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征地补偿,但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由于环保整改等原因尚未动工。至审计日,尚有5000万元债券资金滞留未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因公出国未经外事部门审批。市六中未经外事管理部门审批,且年初未制定出国培训计划的情况下安排两名教师赴英国留学培训。
2.孤儿收养评估项目经费执行率低。区民政局2020年申请孤儿收养评估项目预算10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付孤儿评估费1.95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9.5%。
3.违规或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区民政局、六中、区林业局超标准或违规报销差旅费。
4.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区交通运输局基本支出占用项目支出,如:水上安全工作经费当年支出35万元,其中26.5万元为该局基本支出。
5.未分月核算非税收支。区林业局将全年度征收及上缴非税收入4976.3万元一次性入账,未分月核算。
6.多支付车辆维修费0.65万元。区林业局在定点维修企业池州市永清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未按规定执行61%费率折扣结算工时费,多付工时费0.08万元。另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区行政执法局多支付永清公司工时费0.11万元、多支付贵众公司工时费0.07万元;区司法局多支付永清公司工时费0.39万元。
7.无采购预算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6月,区新闻中心购买一辆价值17.9万元的采访用车,但该项支出未列入年初采购预算。
8.固定资产未入账。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区商务局投资建设并运营的电子商务中心并入区经信局,但原区商务局未将电子商务中心采购的价值约270万元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
1.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向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审计期间,贵池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追回多支付的3名已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1.07万元。
二是8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45万元。
三是未及时清退21名已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43.97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16.99万元。审计期间,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扣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1.25万元。
二是审核不严违规支付医保待遇0.37万元。审计期间,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整改,追回了重复报销款0.37万元。
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3.38万元。
3.区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划内容要求未落实到位。《贵池区矿产资源总体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及《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内容编制完整,文本中近期和远期规划目标明确,治理分区划分清晰。但对建立健全《贵池区矿产资源总体资源规划》中要求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及规划考核相关目标、内容和办法,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未落实。
二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工作不到位。截至2021年1月底,贵池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有21家矿企未建立基金账户,30家因未开采或停产原因暂缓计提环境恢复基金;应计提环境恢复治理基金4478.13万元,实际计提2787.56万元。至审计日,尚有20家未完成整改,其中15家矿企未建立基金账户、5家矿企暂缓计提环境恢复基金,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是部分矿山生产企业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未达标。石铺(大竹园)溶剂用白云岩矿山露采场的部分边坡和道路绿化未达到方案要求;芦冲矿区佛子领矿段溶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矿的警示标志未按要求设置,矿区靠帮台阶复绿未达到要求,露天采石场边沟淤积。
四是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到位。贵池区灵芝采石场水泥用石灰石矿、池州市贵池区唐田乌山采石场、亚源石灰石等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场存在警示牌数量设置不足,边坡、绿化补植等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源头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建议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管理的要求,合理预测年度收支规模,科学、精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控制部门新增项目支出,统筹安排使用非部门特定专项经费,真正做到全区“一盘棋”。强化预算指标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适时启动财政授权支付模式,提高重要资金的审核和支付效率。
(二)加大改革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区财政部门结合区情实际,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培植财源、厚实财力,强化收入征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促进提质增效。盘活和利用好存量资金和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安全性和高效性。做好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资金调度与项目建设脱节、资金使用进度滞后等现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部门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后,抓紧出台关于区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办法,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控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财政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各部门预算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管,确保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支出管理机制,定期审查专项费用支出,对不按合同约定结算费用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加强基金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审核管理,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手续,防范资金支出风险;加强对医疗机构稽核,防范基金支出风险,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和养老钱。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基金管理使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五)严格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促进自然资源科学利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切实落实区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相关主管审批部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积极督促矿权人承担生态环境责任,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及违法处罚力度,统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部门工作,落实好工作职责,以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自然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切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按区人大常委会的规定进行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