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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2XY/202105-00008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标题: 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贵商字〔2021〕1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4
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15:18 来源: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商务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1年5月8日

 

 

抄报:市商务局

抄送:区民生办


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池州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商发〔2021〕36号)等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推广品牌,强化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区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家,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以上、示范村4个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

补助范围: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

补助标准:每个示范镇、村分别给予15万元和5万元。

实施程序: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并上报市级初审,经省级核准后商财政部门实施。

(二)农村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培育

补助范围: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

补助标准:每个企业给予10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

实施程序: 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推荐上报市级审核确认,并转报省级备案商财政部门实施。

(三)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

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相关要求,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和收购脱贫村、脱贫人口农村产品的电商经营主体。

补助标准:(1)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脱贫村、脱贫人口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对脱贫人口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的,给予收购金额15%以内的补助。

实施程序: 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和审核,商财政部门实施。

(四)电商网点建设

补助范围:经区级商务部门认定的脱贫村电商服务网点。

补助标准:符合《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脱贫村网点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程序: 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和审核,商财政部门实施。

四、资金筹集

(一)资金来源。省财政安排的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强化政策资源统筹整合,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促进作用,努力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能力和发展质量。

(二)项目管理

1.相关政策兑现均采取后奖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将所涉支持项目、资金分配金额等在本部门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拨付。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合规、资金使用规范。

2.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调度。切实加强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督促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违规实施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村电商发展的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电商发展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1年贵池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  目

总目标任务

任务分解

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

示范镇

示范村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家,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以上、示范村4个以上。

1家

1个以上

4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