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规范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业务主管部门
1、主要负责按政策规定确定享受对象和补贴标准、发放资金总额,在规定时间内指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并通知各乡镇;
2、复核镇街道上报的补贴数据,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及时将复核后的补贴数据与财政部门沟通,确定补贴标准,并要求镇街将确定后的补贴金额录入到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
4、对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的基础数据和发放错误数据,及时指导镇街业务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数据修正;
5、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
6、向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呈报公开公示佐证材料、补贴发放汇总表、明细表及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
7、做好补贴信息资料档案管理、相关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各镇街道及相关业务人员
1、各镇街道及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惠农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
2、镇街道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惠农补贴享受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上报、初审;
3、新增或变更发放对象基础信息时,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村组或社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业务主管站所登记并变更;
4、由业务主管站所将惠农补贴变更后的信息提供给财政所,确保银财数据信息一致。
5、督促各村(居)委会及时公开公示补贴发放相关信息,在村级公开栏张榜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6、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街业务主管站所将采集的补贴数据,报镇街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将纸质汇总数据、电子档数据、公开公示佐证材料报送区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镇街道财政所
1、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本辖区惠农补贴享受对象姓名、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基础数据信息维护;
2及时处理因享受对象姓名与有效证件不符、卡折遗失等原因造成的信息更改,根据镇街业务主管站所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基础登记表或变更表录入“一卡通”系统;
3、对本区域惠民惠农补贴信息(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