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注册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索引号: 11341802738926061m/202112-0011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群众
标题: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27 发布日期: 2021-12-28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28 09:00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份以来,贵池区受到多次风雹、大雨以及台风影响。据统计全区受灾人口8.05万,农作物受灾面积752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到4400多万元。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文件要求和前期贵池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全区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贵财建〔2021〕102号)》文件摸排结果,经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财政局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补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

为做好我区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救灾资金,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今年我区灾情特点和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作为救灾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交通不便又相对封闭的山区和边远村组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三是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户报、村(社区)评、镇(街)审、区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受灾脱贫户、低保户、因病致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监测户等特殊群体,认真分析其家庭情况,制定救助方案,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完善各类群体的信息存档。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500元,每户不高于2000元。

四是各镇、街道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资金。区应急、财政、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五是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完善《贵池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申请表》(附件2),对救灾对象和救灾标准(附件4)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村(社区)为单位,将《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统计表》(附件3)、《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统计表(用于公示)》(附件4)、会议纪要和公示照片(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两份至各镇(街道)。镇(街道)汇总后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和镇(街道)会议纪要或红头文件以及各村上报资料务必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2023732;

联系人:芮卫明,177****7850;

章征祥:138****1832, 邮箱:1002541013@qq.com。

附件:1.2021年度贵池区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表

2.2021年贵池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申请表

3.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统计表

4.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统计表(用于公示)



贵池区财政局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