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主要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区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全区经济总体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收入统筹,财政运行健康平稳。2021年,区税收征管部门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当年全区完成财政收入44.17亿元,同比增长18.4%。2021年非税收入完成5.5亿元,同比减少10%,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区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4亿元,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95亿元,统筹用于“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2021年,区财政部门全面梳理资金需求,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其中:教育支出82089万元,同比增长2.8%;科学技术支出4076万元,同比增长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21万元,同比增长6.1%。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765万元,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财政体制改革。2021年,区财政部门及时启动预算一体化改革,制定印发了《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池区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推动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推进区政府采购改革,全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工作。
——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针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改,成效明显。通过整改,已促进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归还财政借款资金11000万元,纠正不规范资金6370万元,追回违规多支付医保基金14.19万元,追缴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4.78万元,清退个人养老账户沉淀资金40.7万元,补缴环境恢复治理基金417.10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订完善规章制度9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1年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加强财税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财政总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34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41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1660万元,调入资金31040万元,全区预算总收入560252万元。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87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3%,同比减少4.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5577万元,上解支出5011万元,全区预算总支出539463万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20789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区本级预算总收入541019万元。区本级预算支出总计520230万元。收支相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20789万元。
3.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186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964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21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18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437万元。
2021年,全区社保基金收入2059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46.1%,同比增长17.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032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52.6%,同比增长35.6%。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414万元。2021年底,社保基金收支滚存结余10848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00万,加上调出资金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6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5.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根据省下发的债务限额文件反映,贵池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747463万元,年末贵池区政府债务余额7284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1908万元,专项债务386564万元。债务余额低于省规定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6.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贵池区政府债券收入153297.4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8536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67714万元、世界银行贷款223.46万元。当年新增债券资金85360万元,均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要求编制聘用人员经费。审计发现31个单位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了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等706.69万元,且部分预算单位直接将聘用人员工资编制到项目经费,如区残联在项目经费中编制聘用人员工资14万元。
3.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审计发现,因区直单位综合定额经费标准偏低,致使部分预算单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
4.部分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区新闻中心年初编制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支付314.5万元而未作预算调整,超年初预算57.5%。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市三中和清溪街道等6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实施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多数单位 “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均较上年度有所减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超范围列支项目支出。
2.未按规定发放帮扶补贴1.92万元。
3.多支付车辆维修费0.33万元。
4.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5.个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6.无预算采购车辆。
7.区城居保中心多支付118名已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2.29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以来,区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先后对区本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贵池区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省级专项引导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一并纳入本报告。
(一)2020-2021年度贵池区本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贵池区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推动产业发展多项政策,2020-2021年度累计拨付产业资金60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各项产业发展。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问题,主要是:区文旅局挤占挪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支付联系社区文明创建经费。
(二)2019-2021年贵池区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贵池区积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了地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但审计也发现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如高新区西区绿化提升项目主体工程合同约定竣工验收付合同价款的75%,即1674.03万元,2020年7月该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截至审计日累计支付工程款1601.6万元,支付比例为71.75%,未达到合同约定75%支付比例。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贵池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债券用于发展公益性项目政策,有力保障了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池州高新区挤占专项债券资金1583.07万元。一是超范围使用环境治理项目债券资金支付村庄建设用地报批税费73万元、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3万元、鸿亮竹业搬迁补偿款1500万元。二是超范围使用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债券资金7.07万元,用于支付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党群办公室布展费用。
3.贵池区公用码头、贵池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债券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一是贵池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因规划未获批等原因导致项目两年未开工,债券资金7466万元长期闲置在金桥公司、区房屋征收中心等单位。二是截至审计日,贵池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建设项目尚未动工建设,除支付征地费用435万元外,剩余债券资金7565万元闲置达7个月。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零基预算管理的要求,合理预测年度收支规模,科学、精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规范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控制;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控制部门新增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会计监督,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全区会计核算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提质增效
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与各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更新监督手段,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项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
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和风险防控,抓好统筹衔接,督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抓严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切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按区人大常委会的规定进行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