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办,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经贸处,池州市高新区经发局,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经发局:
为切实做好全区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区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全区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百日行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保证城镇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6日
抄报:市商务局
抄送:区安委办
贵池区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贵池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安字〔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
全区使用燃气或液化石油气瓶餐饮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企业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二)餐饮企业是否使用合格的气瓶,是否存在使用工业丙烷气瓶现象。
(三)餐饮企业是否使用熄火保护装置及3C认证的燃气具,是否使用合格的非金属链接软管;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是否存在私接“三通”现象;是否存在软管老化松动及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现象。
(四)餐饮企业是否设置专用液化石油气瓶间(存瓶总量超过100千克),气瓶间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现象。
(五)餐饮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六)餐饮企业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室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运行。
(七)餐饮企业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对排查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各镇、街道及园区要结合本辖区餐饮企业燃气使用管理现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8月底完成)。各镇、街道及园区要组织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含液化气瓶)用户自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严格按照安全隐患“闭关管理”要求,组织验收销号。督促企业认真填写《贵池区城镇餐饮场所燃气隐患自查表》(附件3),并于8月30日前报区经信局。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2年9月底完成)。区经信局将组织燃气安全专家对各镇、街道及园区前期工作开展以及区内重点餐饮企业燃气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底完成)。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集中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街道及园区要督促餐饮企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强化责任,切实保障燃气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在过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城镇餐饮场所燃气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燃气安全日常检查的同时,使用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宾馆饭店等液化气重点使用场所要认真检查在充装、储存、使用过程中是否有过期、报废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瓶,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是否在重点部位违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定期举行消防演练等。
(三)认真履职,加强执法检查。区经信局将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对城镇餐饮场所燃气企业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既要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又要突出重点,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做到高频次检查,严防燃气安全恶性事故发生,切实把燃气安全生产的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餐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开展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各镇、街道及园区要严格按照城镇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联系人:王若菊;联系电话:182****7223;
联系邮箱:13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