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负责全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审批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绩效目标
1.年初设定的部门年度总体目标
(1)申请241.76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申请500.40万元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经费;(3)申请53.97万元用于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补助经费:(4)申请3283.92万元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申请103万元用于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经费;(6)申请60万元用于村级服务站建设经费;(7)申请145.4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费用。
2.部门整体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1)为2855名享受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经费;(2)完成176名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的发放工作;(3)完成37名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保险代缴工作:(4)完成3536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5)完成13个镇街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6)完成26个村级服务站建设。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一)总体结论
年初部门总预算554.36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预算1325.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6%。投入指标10分,过程指标18.06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9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7.06分。
(二)自评结果
经自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7.2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5分,实得5分)
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是否符合当年部门工作计划。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5分,实得5分)
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指标:1.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2.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3.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得18.06分)
1.预算执行(满分10分,实得8.06分)
(1)预算完成率(满分4分,实得3.86分)
2021年度调整预算数为1371.89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1325.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6%,实得3.86分。
(2)政府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实得3分)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8万元,实际采购8.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实得3分。
(3)预算调整率(满分3分,实得1.2分)
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554.3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371.89万元,预算调率为40.4%,实得1.2分。
2.预算管理(满分10分,实得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实得5分)
主要内容包括:1.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2.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3.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满分5分,实得5分)
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1.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数量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指标1: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2855人,全部发放到位。
指标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3536人,全部发放到位。
指标3:转业士官生活补助发放及保险代缴人数37人,全部完成。
指标4: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人数176人,全部发放到位。
指标5: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13处,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符合规定。
指标2:经费足额拨付率100%,符合要求。
指标3:补助金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符合要求。
指标4:项目实施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全部符合。
3.时效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经费支出时效性,严格按照支付计划支出。
4.成本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部门支出预算总成本1371.89万元,实际成本1371.89万元,未超过预算总成本。
(四)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指标1:对减少财政投资成本的改善程度效果较明显。
指标2: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的影响程度效果较明显。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指标1: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指标2: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指标3:红色教育功能发挥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3.生态效益指标(满分7分,实得7分)
该项目不适用此项指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8分,实得8分)
对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社会氛围的持续影响程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得9分)
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1年度调整预算数为1371.89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1325.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6%,预算执行与预算调整差额为46.64万元,绩效偏离率为3.4%,主要原因为:一是为下岗失业退役军人交纳社保接续经费未支出成功导致;二是预留并急需在春节期间为特困及因病退役军人临时救助及慰问资金。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始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树立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二是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强化了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实效性。四是推进高效、透明、责任机关建设,提高了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