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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301-00033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政策清单】池州市贵池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教育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7
【政策清单】池州市贵池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教育类)
发布时间:2023-01-07 12:42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字号:[默认 超大]

池州市贵池区区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教育类)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三、教育类

区教体局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省财政厅、教育厅
皖财教[2019]646号

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及因病因灾突发困难家庭子女

初中寄宿生每年1250元、小学寄宿生每年10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是寄宿生的50%

 

学校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提供《池州市贵池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监护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并建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由学校独立完成,但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其材料要报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认。

家长提供的银行卡打卡发放。公、民办学校学生均由区教体局打卡。

0566-3219892

 

区教体局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补助

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
皖财教[2019]914号

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及因病因灾突发困难家庭子女

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分3档确定资助对象予以资助

 

各校根据区教体局下达的资助人数,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规范资助对象评审程序,把握好资助条件,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各校评审认定的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须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校公示。

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公、民办学校学生均由区教体局打卡。

 

区教体局

3、中职学校国家助学补助

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
皖财教[2019]914号

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及因病因灾突发困难家庭子女

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分3档确定资助对象予以资助

 

各校根据区教体局下达的资助人数,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规范资助对象评审程序,把握好资助条件,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各校评审认定的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须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校公示。

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公、民办学校学生均由区教体局打卡。

 

区扶贫局

4、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区扶贫局项目

 

5、教育扶贫项目补助

 

 

 

 

 

 

无此项目

 

6、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扶助资金

 

 

 

 

 

 

无此项目

 

7、特殊特困群体就学扶助资金

 

 

 

 

 

 

无此项目

区教体局

8、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贵池区政府办文件
贵政办[2012]65号

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及因病因灾突发困难家庭子女

 

困难幼儿资助每年不少于1000元

学校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提供《池州市贵池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监护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并建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由学校独立完成,但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其材料要报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认。

家长提供的银行卡打卡发放。公、民办幼儿园幼儿均由区教体局打卡。

 

 

9、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就学扶助”贷

 

 

 

 

 

 

无此项目

 

10、寒门圆梦补助资金

 

 

 

 

 

 

无此项目

区教体局

11、孤残及孤残家庭学生补助资金

关于印发《池州市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教办〔2017〕218 号)

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的残疾学生与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人每年 500 元标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对给予生活补助

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的残疾学生与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由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家庭子女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初审、区残联和区教体局审核确定。

家长提供的银行卡打卡发放。公、民办学校学生均由区教体局打卡。

 

 

12、大病或意外事故补助资金

 

 

 

 

 

 

无此项目

区教体局

13、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补贴资金

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0号)

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受资助学生从当年普通高中贫困生数据库中筛选,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各校根据资金分配数,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申请、推荐。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学校通过校内资金予以解决。学校要对学生《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收集相关材料(学校存档)后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系统。

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主管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或是到人;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咨询电话:填写主管部门科室联系电话;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