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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2XY/202303-00007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标题: 区经信局关于印发贵池区经信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贵经信字〔2023〕2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8
区经信局关于印发贵池区经信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12:49 来源: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镇、街道工办,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经贸处,池州市高新区经发局,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经发局,区直有关部门:

经局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贵池区经信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6日

 

 

 

 

抄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贵池区经信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拉高标杆、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坚决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减少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印发贵池区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暨综合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安字[2023]1号)要求,区经信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民爆物品领域、船舶修造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超、宾馆酒店、成品油仓储及商贸零售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二、排查内容

(一)民爆物品领域。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情况,民爆物品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生产经营场所危险源监控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生产线和储存仓库的防雷、防静电、消防、技防、犬防、物防等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情况。

其中,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储存)企业由区经信局负责督导,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含储存)企业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督导。

(二)船舶修造领域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情况。船舶修造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2、外包作业单位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在册施工人员是否与实际用工人员一致;发包或者出租单位与外包作业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4、是否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人现场带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5、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正负激励制度落实情况。

6、动火、有限空间、高空等特种作业是否按规范操作,特种设备是否按时进行维护、检测,特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乱堆乱放,消防设备是否配备,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预留,作业安全距离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现场是否有专职安全员管理。

其中,船舶修造企业产能管控、应急管理由区经信局负责督导;人员作业、外包管理、安全责任落实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特种设备管理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现场安全管理由乌沙镇负责督导。

(三)商贸流通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存在违规改造。

3、防火分隔是否到位、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施工动火作业,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5、从业人员是否开展消防培训,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重点岗位值守和持证上岗是否落实。

6、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7、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其中,区经信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重点及限上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其他经营单位;属地镇街要督促消防专员对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检查;平天湖管委会经贸处要联合消防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上旬)。各民爆物品、船舶修造、商贸流通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自查。要围绕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按期消除隐患。

(二)属地单位检查(即日起至6月底)。各镇街、管委会,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监管薄弱环节,科学调控监管时段,实施错峰监管、加大抽查频次。

(三)部门联合督查(即日起至6月)。区经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聘请安全专家,深入单位重点督导企业自查自改开展情况。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确保做到“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镇街、管委会要督促企业开展春节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填报区安委办制定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报表》。

(二)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镇街、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邮箱,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安全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以及一些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联 系 人:汪 红 ,联系电话:5200910 ,

邮    箱: 34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