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截至2023年5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督促下,在区审计局的跟踪指导下,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国库、收回资金、会计调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376.03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1项。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率为94.4%。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区财政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贵池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工作方案》、《贵池区分税制镇街道 2023-2025年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贵池区财政性资金审批使用暂行办法》、《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行了具体规范。
1.未按要求编制聘用人员经费的问题。目前,经政府批准有文件依据的、区人社部门考核聘用的人员工资,区财政已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下一步,区财政将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严禁开支项目内容以外的支出。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从2022年开始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实行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对执行率不高或者已经不开展的项目,全部整理剔除。
3.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已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结合贵池区实际,今年已调增单位综合定额,保障单位正常的运转。
4.部分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已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规范,对项目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同时实行预算一体化,不会再有超预算指标执行的情况发生。
5.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从2022年开始,财政核算云已经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了修政,现中小学校已严格按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实行会计核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1.超范围列支项目支出的问题。区数据资源局通过完善制度,细化预算,严格杜绝超范围列支,出台了《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未按规定发放帮扶补贴的问题。区司法局已组织当事人进行清退,并将多领取的补贴上缴区国库支付中心账户并作入账处理。区司法局同时出台了《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予以规范。
3.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的问题。区司法局已将工时费追回,上缴区国库支付中心账户并作入账处理,并出台了《岗位责任制度》等5项制度进行了规范。
4.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市三中已于今年2月将滞留在单位账户的租金收入上缴至财政专户。
5.个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清溪街道已收回村庄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应支付违约金;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6.无预算采购车辆的问题。区城居保中心完善了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强化采购预算管理。
7.多支付118名已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审计期间,区城居保中心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116人以个人账户余额抵扣方式追回,2 人退回养老金,并且118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均已被注销。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共6项,已完成整改5项、正在整改1项)
1.区本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关于挤占挪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区文旅局已将挤占挪用的3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2.贵池区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池州高新区西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项目调减,实际完成实物量2367.52万元,于2022年6月23日安排拨付主体工程款200万元,共累计拨付工程款1801.6万元,支付比例为76.1%,已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比例。
3.专项债券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违规列支以前年度建成并支付款项的问题。已支付款项全部追缴完毕。
二是池州高新区挤占资金的问题。其中:违规列支布展费用、违规列支技术服务费及建设用地报批费均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违规列支的鸿亮竹业搬迁款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是贵池区公用码头、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债券资金闲置问题。贵池区公用码头项目因秋浦河生态环保需要重新规划报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预计8月份将正式动工建设;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拨付代建单位,工程正在建设中。
四是重复支付土地报批费的问题。殷汇镇政府已将重复支付的土地报批费退还给金桥公司。
三、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区政府认真落实2022年9月14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并在工作中予以吸收采纳。一是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内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推进实施整改。有的单位对照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有的单位立行立改,在审计过程中及时纠正;有的单位注重深挖问题根源,与完善机制制度相结合,实现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创新审计监督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区审计机关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跟踪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全面跟踪与重点跟踪相结合、定期审计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审计,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力求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审计与纪检、巡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对城市绿化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对区发改委和区建管处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对乌沙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区财政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制度完善的重要依据,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具体工作安排,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主战场”,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力争达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逐步解决的事项,对照整改计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问题见底清零。坚决纠正整改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深化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整改,杜绝“走过场”。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效。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健全审计整改的工作运行机制,在“防未病”上下功夫,注重源头管理,促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一果多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深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