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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552341Q/202311-00012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关于陈满平代表《关于在乡镇卫生院开设“日间病房”的好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16
关于陈满平代表《关于在乡镇卫生院开设“日间病房”的好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1-16 15:47 来源: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陈满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卫生院开设“日间病房”的好处建议》(第15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我局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结合贵池实际,出台了《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贵医保发〔2021〕15号)。明确了试点单位(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方式(实行按病种付费)和选择病种条件(中西医备选病种中选择技术成熟、风险可控、费用稳定的病种)。首批试点16个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全面推开。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区开展“日间病房”病种及规定:

1.中医适宜技术为主中西医结合收治病种: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腰痛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肩凝症(肩周炎)、项痹病(颈椎病)4个病种。

2.西医适宜技术为主收治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肺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胃肠炎、盆腔炎、体表肿块6个病种。

3.特别规定:一是参保人纳入日间病床定额结算前3日内,在同一医院发生的与此次日间病床收治的同一病种相关的门诊费用,一并纳入日间病床定额结算。二是因同一疾病、同一病症在同一医院再次入院间隔不得少于15 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加强“日间病房”举措宣传力度,落实国家集采政策。联合医疗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基层卫生院能力建设,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和医疗资源配置;发挥基层卫生院中西医诊疗优势,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效率,使患者花小钱治久病,减少医疗费用和看病就医的压力,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唐传兵 联系电话:0566-2029858)。